狱友实施“鸡奸”时帮忙拿洗洁精润滑如何定性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刑事备忘录”关注本公号 欢迎投稿:myyznl@163.com(刑事理论、刑事实务、经验分享、案例精析等)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0)吉07刑终233号 上诉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某阳,男,1991年3月1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职业。户籍所在地: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捕前住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前郭镇。曾因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4年11月11日被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又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17年11月28日被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于2019年4月18日刑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