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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梭的普遍意志論》3上
有意志有活動能力嘅國家就是主權者,而主權者嘅行動方式係制定法律
咁立法同行政,就係主權者同政府之間嘅政治關係。
3.主權與治權
3.1
「所有自由的行動都是由兩個原因產生,一是基於道德,也便是由意志來主導;另一個是物理的,那便是執行的意志」
而政治共同體都係由力量同意志所組成
力量:行政嘅執法機關
執行的意志(power):係立法機關、主權者嘅普遍意志
3.2 主權絕對權力
盧梭覺得主權者嘅主權權力係不可分割;而博丹就認為主權同治權係可分開
喺國家六論中,博丹提到「主權是國家絕對而永久的權力」
3.2.1
絕對權力代表主權者有無限大、不受職限嘅權力,主權嘅根本定義就係權力至上
主權者係唔會受法律局限,因為法律本為主權者嘅命令,發出命令嘅人唔會受命令所限。
3.2.2 永久權力
主權者嘅權力係永久,因此博丹認為只要嗰個人嘅權力係會被收回,佢就唔係主權者
3.3 政府和主權
「在一個國家中擁有最高權力的人理應被視為擁有主權權力,但是如果我們着眼於權利,我們應該注意的便是應然,而不是實然」
3.3.1
博丹嘅民主理論仔細區分政府同主權,即使政府或政體係君主制(monarchy),但仍然可以體現民主嘅主權基礎(democratic sovereignty)
即係,就算係君主制,君主有絕對嘅權力,主權仍然喺人民整體嘅手上。
3.3.2 民主主權
「大多數公民擁有主權,而公民可把官位交予少數精英」
點解擁有主權嘅人冇最高權力?
博丹認為 主權者不必成為管理員,而政體係唔同嘅代理人,負責執行主權者所授予嘅主權權力同責任。
#主權在民論tldr
有意志有活動能力嘅國家就是主權者,而主權者嘅行動方式係制定法律
咁立法同行政,就係主權者同政府之間嘅政治關係。
3.主權與治權
3.1
「所有自由的行動都是由兩個原因產生,一是基於道德,也便是由意志來主導;另一個是物理的,那便是執行的意志」
而政治共同體都係由力量同意志所組成
力量:行政嘅執法機關
執行的意志(power):係立法機關、主權者嘅普遍意志
3.2 主權絕對權力
盧梭覺得主權者嘅主權權力係不可分割;而博丹就認為主權同治權係可分開
喺國家六論中,博丹提到「主權是國家絕對而永久的權力」
3.2.1
絕對權力代表主權者有無限大、不受職限嘅權力,主權嘅根本定義就係權力至上
主權者係唔會受法律局限,因為法律本為主權者嘅命令,發出命令嘅人唔會受命令所限。
3.2.2 永久權力
主權者嘅權力係永久,因此博丹認為只要嗰個人嘅權力係會被收回,佢就唔係主權者
3.3 政府和主權
「在一個國家中擁有最高權力的人理應被視為擁有主權權力,但是如果我們着眼於權利,我們應該注意的便是應然,而不是實然」
3.3.1
博丹嘅民主理論仔細區分政府同主權,即使政府或政體係君主制(monarchy),但仍然可以體現民主嘅主權基礎(democratic sovereignty)
即係,就算係君主制,君主有絕對嘅權力,主權仍然喺人民整體嘅手上。
3.3.2 民主主權
「大多數公民擁有主權,而公民可把官位交予少數精英」
點解擁有主權嘅人冇最高權力?
博丹認為 主權者不必成為管理員,而政體係唔同嘅代理人,負責執行主權者所授予嘅主權權力同責任。
#主權在民論tld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