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黃捷 因幫港人進行物資募集 違反國安法 下星期有機會被罷免!!
不足一星期,鳳山的鄉親又要到投票所去投票。這次,是關乎是否要罷免無黨籍的 黃捷 高雄市議員。
同意罷免與否,我這個香港囝仔實在沒有位置。畢竟,這是鳳山人的決定,我只能夠從旁觀察。不過,罷免理由書當中第五點提及,黃捷議員「違法介入港暴進行物資募集」,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1條,影響國家安全。[1]
罷免理由書提起香港人的痛,那我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2019年,林鄭港府聲稱為了引渡在台灣殺人嫌犯的港人回台受審,提出了修訂法例。但是,法例容許任何在香港的人送到中國審訊。就是這樣,香港人一次又一次上街,推倒「送中惡法」;往後的仲夏到嚴冬,都在為香港這片土地的自由奮鬥。
那時候,台灣不分黨派或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