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释法,国安案能否聘请海外律师由香港特首决定,将如何影响黎智英一案?】
对于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聘请外国律师辩护是否有违反《香港国安法》一事,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昨(30日)通过《香港国安法》第14及47条解释草案,决定将外国律师能否在国安案件出庭问题交由特首处理。对于人大常委会的解释结果,特首李家超表示感谢。
中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在30日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14条及第47条的解释」,其中第14条是关于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职责;第47条则规定,香港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到涉及国家安全或有关证据材料,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的认定问题时,应向特首取得证明书,而证明书对法院据约束力。
而不具有香港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是否能担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是属于《香港国安法》第47条所规定需要认定的问题,应当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
另外,如果香港法院没有向特首提出并取得证明书,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应当根据《香港国安法》第14条规定履行法定职责,对该等情况与问题作出判断和决定。
对此,香港特首李家超在30日晚上召开记者会,表示欢迎及感谢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并强调释法没有增加特首的权力;至于释法结果是否影响法治,李家超指释法有正面作用,更向社会与国际人士展现中央与香港如何慎重处理、重视法治原则。
在黎智英被国安法起诉后,以「专案认许」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抗辩,获高等法院批准聘用,然而港府一再败诉,李家超随后宣布向北京中央提交报告,建议提请人大常委会释法。律政司屡屡败诉的始末为何?而释法又会对香港司法产生甚么影响?https://bit.ly/3B5BaY2
对于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聘请外国律师辩护是否有违反《香港国安法》一事,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昨(30日)通过《香港国安法》第14及47条解释草案,决定将外国律师能否在国安案件出庭问题交由特首处理。对于人大常委会的解释结果,特首李家超表示感谢。
中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在30日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14条及第47条的解释」,其中第14条是关于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职责;第47条则规定,香港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到涉及国家安全或有关证据材料,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的认定问题时,应向特首取得证明书,而证明书对法院据约束力。
而不具有香港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是否能担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是属于《香港国安法》第47条所规定需要认定的问题,应当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
另外,如果香港法院没有向特首提出并取得证明书,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应当根据《香港国安法》第14条规定履行法定职责,对该等情况与问题作出判断和决定。
对此,香港特首李家超在30日晚上召开记者会,表示欢迎及感谢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并强调释法没有增加特首的权力;至于释法结果是否影响法治,李家超指释法有正面作用,更向社会与国际人士展现中央与香港如何慎重处理、重视法治原则。
在黎智英被国安法起诉后,以「专案认许」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抗辩,获高等法院批准聘用,然而港府一再败诉,李家超随后宣布向北京中央提交报告,建议提请人大常委会释法。律政司屡屡败诉的始末为何?而释法又会对香港司法产生甚么影响?https://bit.ly/3B5BaY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