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报时报 dan repost
2001年,全国高考正处于改革期,一部分省市采用自主命题的3+X卷,大部分省市还是沿用3+2统一试卷,分省录取。北京与山东在当时也采用统一试卷,当年北京文科重点本科录取分数线为454分,一般本科429分,专科360分;山东文科分数线重点本科录取分数线为580分,一般本科539分,专科为509分。也就是说同样的成绩,在北京可以上重点本科,而山东连专科都上不了。理科同样如此,山东理科重点线高达607,而北京只有488。
山东青岛三名当年参加高考的考生——
青岛铁一中高三四班姜妍(理科,高考成绩522分)、青岛一中高三四班栾倩(文科,高考成绩457分)和青岛15中高三九班的张天珠(文科,高考成绩506分),均未达到专科分数线,深感不公平的她们于2001年8月23日,分别委托律师,以邮寄方式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教育部侵犯了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理由是,由于教育部以制定招生计划的形式,造成了全国不同地域考生之间受教育权的不平等,尤其是北京地区的高考录取线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比山东低100多分。请求最高人民法院确认教育部所作出的“关于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向教育部发司法建议书,以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的行为。
9月3日,最高法院告知他们: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也就是说,3位当事人应该到北京市一中院起诉。鉴于以上原因,诉状寄回。
9月8日,出于多方面考虑,三考生撤诉,事后有记者了解,张天珠将继续复读,栾倩和姜妍分别被电大录取,但她们可能不会去读,而选择民办大学。
2002年,北京高考部分科目不再使用全国统一卷,开始自主命题。
图片为当时去北京递诉状的三位女生,从左到右为:栾倩、姜妍、张天珠 source
山东青岛三名当年参加高考的考生——
青岛铁一中高三四班姜妍(理科,高考成绩522分)、青岛一中高三四班栾倩(文科,高考成绩457分)和青岛15中高三九班的张天珠(文科,高考成绩506分),均未达到专科分数线,深感不公平的她们于2001年8月23日,分别委托律师,以邮寄方式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教育部侵犯了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理由是,由于教育部以制定招生计划的形式,造成了全国不同地域考生之间受教育权的不平等,尤其是北京地区的高考录取线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比山东低100多分。请求最高人民法院确认教育部所作出的“关于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向教育部发司法建议书,以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的行为。
9月3日,最高法院告知他们: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也就是说,3位当事人应该到北京市一中院起诉。鉴于以上原因,诉状寄回。
9月8日,出于多方面考虑,三考生撤诉,事后有记者了解,张天珠将继续复读,栾倩和姜妍分别被电大录取,但她们可能不会去读,而选择民办大学。
2002年,北京高考部分科目不再使用全国统一卷,开始自主命题。
图片为当时去北京递诉状的三位女生,从左到右为:栾倩、姜妍、张天珠 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