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失蹤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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凜冬已至,抱团取暖,隔離正在慢慢打破,這時沒有人是我們,但人人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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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中国版的疫情讣告。与《纽约时报》版不同的是,名单中的逝者都没有被统计在官方疫情通报的死亡病例中,Ta们有着新冠病毒感染症状,却因医疗资源紧张等原因,其死亡证只能以“重度肺炎”、“病毒性肺炎”、“呼吸衰竭”等死因归档。Ta们不在官方的哀悼话语内,因此更需要我们去记录、书写。铭记,是为了不重蹈覆辙。

另外,逝者名单仍在收集中,也请大家帮忙分享海报至墙内平台,感谢!

文字版:
https://bit.ly/2ZURrNM


高清海报下载链接: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LPZq3HBRZ0DYko65wV02LzRR_u57srrx/view






【#端点星事件:小唐已取保候审,陈玫蔡伟持续失联中】

端点星事件发生25天后,5月13日晚上,小唐被送回了安徽老家,目前处于取保候审中。

4月19日,端点星网站志愿者陈玫、蔡伟、小唐失联,后陆续得知系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突然带走,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截至今日,只有小唐一人回到了家中,陈玫和蔡伟两人则已“失联”27日;连日来,家属和律师用尽各种合法程序,既无法找到办案单位,也无法得知任何与案件相关的信息。

此前,陈玫家属一直没有收到有关陈玫被执行强制措施的通知书。直到陈玫被秘密扣押26天后,5月14日陈玫家属才收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寄出的通知书,称陈玫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自4月19日晚22时起被执行指定居所监居居住。内容与蔡伟、小唐家属收到的通知书基本一致。

事发近一个月,除了一纸通知书,家属和律师一无所获。律师依法穷尽所有可能的程序和途径,不仅无法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办案单位、案情基本情况、关押地址这些最基本的信息,也被拒绝告知;追问过程中反复遭到公权力的无视和羞辱已成刑辩律师的“家常便饭”。5月14日,陈玫的代理律师梁小军发布推特表示:“执业律师20年,专业刑辩十年……看守所会见放佛越来越容易了。但是现在问题是,有了‘指定监居’的规定,各地警方越来越不把人往看守所送了。找不到人,不知道办案单位,我现在不仅有职业枯竭感,还有职业屈辱感、无力感。”

人民没有保存记忆的自由,警察却有公然违法办案的权力。“他们的遭遇再次说明,此国青年人想为这个社会做一点事有多难。许多青年人可能根本不知道,他们所做的事情,在党国眼里已经‘违法’。”陈玫的哥哥陈堃持续在公共平台发声,希望能有更多人关注陈玫和蔡伟的境遇。“像陈玫、蔡伟这样的青年,愿意在工作之余,凭热情、靠技能去为社会做出一点贡献,我虽然认识很多这样的人,但在整个中国的青年人当中也知占极小比例。”

陈玫和蔡伟,也是像你我一样的普通青年,他们的遭遇亦是当下青年的普遍困境。请大家继续关注失去自由的端点星志愿者#陈玫、#蔡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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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端点星事件】
北京公益志愿者 蔡伟、#陈玫 和 小唐 于2020年4月1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秘密抓捕,并被指“因涉嫌寻衅滋事罪,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蔡伟和陈玫均为网站“端点星”(http://terminus2049.github.io )的志愿者,该网站搭建于2018年,以对抗网络封锁和审查言论为己任,备份微信、微博等平台被删文章,过去数月亦备份了大量疫情相关文章。蔡伟和陈玫均为热心公益的90后大学毕业生,长期关注和参与公益事务。




【张贾龙今日开庭 坚持言论无罪 声援者被带走】

张贾龙涉嫌寻衅滋事案今天(2020年5月13日)上午9时半在贵州省贵阳市开庭,不到中午即审理结束,被家属形容为走过场。到庭的张贾龙瘦了不少,但精神尚好,并表示十分感谢所有关心和帮助他的朋友们。张贾龙认为其发布和转发的推特信息仅是自己个人观点的表达,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不构成犯罪。两位律师也均做了无罪辩护。案件将择期宣判。

在庭审现场,当局布置了大批便衣警察进行维稳,防止民众声援。早上8点钟,前贵州大学教授杨绍政一行三人驾车去旁听张贾龙庭审案,被贵阳市公安局一行七八人在行车途中拦截,发生冲突,杨绍政等人最后被强制带到花溪区公安局阳光派出所,庭审结束后已获释。
从流传出来的视频可见,杨绍政一行人的车子先是被数名便装男子拦在公路中间,其后一辆车牌为贵ARY879的小车切缐到他们面前停下,并倒车将他们堵住。便衣一直拒绝出示证件,只是不断要求杨绍政等人配合,所用车辆也不是警车。当局宣称公开开庭,却釆用公路拦截这种极端的方式百般阻止公民前往听审,令人难以信服张贾龙可得到公平的审判。

张贾龙案引起了国际关注,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摩根·奥塔格斯于今早开庭前就在推特发文要求中共释放张贾龙,并对中国当局又一次因为言论检控记者表示关注。




【王默因推特言论被起诉 声援良心犯被指“炒作犯罪分子”】

王默自去年5月14日被捕 ,多次会见律师均受阻挠,外界所知讯息甚少。我们近日获得其起诉书,显示王默已于去年11月25日被以寻衅滋事罪起诉至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起诉书指控王默于2019年4月至 5月一个多月间,在微信和推特上“散布大量辱骂党和政府相关领导人的信息,还散布大量损害国家形象、危害国家利益等虚假信息,散布炒作、声援犯罪分子、社会热点问题等信息”,其中辱骂党和政府相关领导人信息 20 余条,损害国家形象、危害国家利益等虚假信息,炒作、声援犯罪分子、社会热点问题等的信息 700 余条。 

王默在2014年曾因为上街声援香港雨伞运动被以煽动颠覆政权罪判刑4年半,去年4月2日才刚出狱,但自由的日子只有一个多月。淮安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王默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新罪,应数罪并罚,并从重处罚。

翻查王默推特,他在出狱后这个多月所发内容多围绕声援良心犯,关注草根群众,批评当局施政等内容。他曾表示“在一个由制度造成的普遍的黑暗中,面对他人的苦难我为他发声其实也是为我自己发声,他人的苦难也是我的苦难。”并在自我介绍中光明正大地形容自己为煽颠未遂的犯人。




【#端点星事件】一周回顾:陈玫终于有消息了,律师却连监督警方依法办案的人都找不到

今天是 #陈玫、#蔡伟、#小唐 三人失联的第22天,也是母亲节。就在今天中午,陈玫家人终于收到了和陈玫有关的音讯,确定陈玫和蔡伟、小唐一样,也在被指定监视居住中。

陈玫哥哥陈堃在社交媒体上公布了这个消息:
【寻人】截止2020年5月10日中午12时,我的胞弟 #陈玫 被北京警方带走第22天,我的家人终于接到警方电话,告知陈玫涉嫌犯罪被拘留。警方声称此前陈玫告知的地址有误,导致警方的通知书被退回。今天致电家人核实地址,重新邮寄通知书。目前仍不清楚陈玫的具体罪名和关押地点。陈堃 敬白 2020年5月10日

打电话给陈玫家人的电话号码还是“17310600773”。这个留在蔡伟和小唐通知书上的电话号码,此前也曾联络过蔡伟妈妈,称“蔡伟过得很好”和“不需要请律师”。

“17310600773”是到目前为止北京警方唯一用来直接联络三人家属的方式,而且除给蔡伟妈妈和陈玫家人的这两通电话,其他时候三人家属、律师回拨这个电话,都无人接听。

北京警方过了22天才通知被指定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显然已是严重违法,另一方面,律师因警方不配合而无法对案件正常跟进,也是警方继续在知法犯法。

本周律师依旧未能找到和联络到办案部门。5月8日,小唐辩护律师吴律师第二次去到朝阳公安分局找办案单位,陈玫辩护律师梁律师也一同前往。Ta们在联络国保、刑侦、法制支队和督察大队后依然无结果,频繁被挂电话、质疑身份,督察大队长还表示“外地律师怎么能办北京的案件”(这个说法显然是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条规定,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在督促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守法、让办案单位“现身”,正常受理律师跟进工作这件事上,监督部门也变得“选择性失明”。

上周,吴律师和蔡伟辩护律师李律师都向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侦察活动监督申请”要求检察院监督朝阳分局,保障蔡伟和小唐依法获得辩护律师帮助的权利。本周三5月6日,吴律师收到了检察院回电,称“因本案没有交检察院,查不到(案件信息)”。在吴律师表示了此案尚在侦察且未逮捕,不存在案件交检察院的事,申请的是侦察活动监察后,接线人只表示了书面申请不归Ta管,相关信息会由朝阳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回复,但并未提供第八检察部的联络信息。

律师再次陷入无法找到查办人的怪圈里。通过多方打听找到第八检察部的电话,打过去却没人接;找检察院其他部门,其他部门既不转接也不给有效的联络信息。这正如律师找三人案件办案单位所遭遇的经历。只能说,在中国,律师不仅很难找到办案警察,连督促警方依法办案的监督人都找不到。这逻辑,和如今不仅仅发声的人会被训诫和抓走,连声援发声的人都会被惩罚和抓走的逻辑是何其相似啊。

同样向检察院交了申请的李律师则在周五时收到了检方的电话,称材料已收到,会尽快处理。但只负责蔡伟案件的侦察活动监督申请处理,其他人的并不负责。

端点星志愿者 #陈玫、#蔡伟 和蔡伟女友 #小唐 被捕已过去三周了。到目前为止,我们对三人在哪,处于何种境况依然一无所知,而因“连坐”而无辜受罪被秘密关押的小唐也还未放出。




【张贾龙 5月13日开庭 因推特言论涉嫌寻衅滋事】

张贾龙的律师收到贵阳市南明区法院通知,张贾龙因推特言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定于2020年5月13日上午九点半在该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张贾龙于2019年8月12日在贵阳家中被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羁押于南明区看守所,羁押至今已近9个月。张贾龙案于11月27日被起诉至法院,起诉书指张贾龙自2016年以来,利用翻墙技术多次登录推特,并在该平台上“发布和转发了大量的诋毁党、国家和政府形象的虚假信息”,“多次在信息网络上散布、传播、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应当以寻衅滋事追究刑事责任。


张贾龙的被捕,疑与香港当时的紧张局势有关。张贾龙于雨伞运动曾上传配戴黄丝带的照片声援香港,也多有转发港台消息,疑因此于反送中运动期间被盯上。贾龙于会见律师时透露,当局因他拒绝删推将他拘捕,并表示既然走上了这条路,结果是可以预知,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张贾龙为80后媒体人,曾任职《财经》杂志,报道过包括艾未未、赵连海等维权新闻。他于2014年曾以博主身份与访华的美国前国务卿约翰.克里(John Kerry)会面,直率批评中国的网络审查,希望美国能协助推倒防火长城,并公开表达了对刘晓波、许志永等系狱良心犯的支持,期待克里能够探望被软禁的刘晓波之妻刘霞。中国官媒《环球时报》发表社评对其公开批评,他其后亦失去了在腾讯的工作。他只能回到贵阳老家,以补习为生。张贾龙新婚不久,被捕时女儿才三个月大。




【#端点星事件 一周回顾:在中国,律师想见办案警察有多难?】

端点星志愿者陈玫、蔡伟及蔡伟女友小唐已失联两周,除蔡伟、小唐家属在4月24日、25日收到北京朝阳分局寄出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外,陈玫家属仍未收到任何书面通知。家属和委托律师联络朝阳分局以及三人出租屋属地派出所等多个单位时,各部门却用尽各种借口,推脱干系、互相甩锅,变相阻拦委托辩护律师的跟进工作,使家属和律师至今未能知晓和联络上办案单位和办案人,这已严重侵犯陈玫、蔡伟和小唐的合法权利。

4月29日,两位律师前往位于朝阳区道家园的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以及蔡、唐出租屋所在属地的昌平区七里渠派出所等地查找办案部门,一天下来无功而返,经历多重阻拦,具体包括:被保安拦截、电联多部门遭推脱、行政投诉无门、相关部门疫情期间不办公、网上发声遭警察深夜敲门。想问:在中国,律师想见到办案警察是有多难?

“通知书上只盖了分局章,信封上留的手机号永远无人接听,律师多次联系朝阳分局的法制、刑侦、治安、督察部门,查找了几天,愣就是没查着。”
——小唐委托辩护律师吴律师的微博

此前,蔡伟母亲曾在4月26日收到通知书上留的“17310600773”手机号码打来的电话,对方自称刘警官,告诉她“蔡伟一切都好,住得好,不需要衣物,不需要钱,不会被刑讯逼供,不需要请律师。蔡某不同意委托律师。” 这是蔡伟家人收到的与蔡伟失联相关的最直接信息,但这位“刘警官”所说的情况真假无从考证。这通电话以后,蔡伟母亲和其他家属、律师再打“17310600773”的电话,全是无人接听状态。律师后向朝阳分局法制支队、治安支队、刑警支队、接待大厅查询该电话号码,所得回复都是“不知道是谁”。

通知书信封上写有“北京市朝阳分局”和“17310600773”的信息
各部门也未在电话中回复律师具体办案单位信息。小唐委托律师吴律师表示,“派出所接电话的人均不敢告知姓名,一个个装傻充愣的听不懂律师的话。”

电联多部门数日未果,4月29日,两位律师来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查找办案部门。

在朝阳分局大门口,门卫表示需要有联络单位才能进去。因为没有办案部门信息,律师又一一联络了门卫提供的朝阳分局法制、刑侦、治安,国保,督查各支队的电话,得到的回应还是和几天前的一样——不是查询不到相关案件,就是不知道17310600773这个写在朝阳分局通知书上的手机号是谁。

律师只能打110督查投诉分局,接线督察表示两次请示领导后,承认这事他们解决不了,让律师去起诉。

她们随后联络了朝阳法制支队办公室电话,接电话的人回复查了总库,没有该案件信息,有可能是国安的案件,让律师去属地派出所问是谁把人抓走的。

“我给他报了嫌疑人姓名和年龄。这位热心的大哥,一会儿回了电话,说给你查了,总库里确实没有,指定监视居住的案件局里一共也没几件,也有可能是国安的案件,你们去属地派出所问问谁把人抓走的,办案部门是哪儿,要是国安的案件,我劝你也别代理了,根本不会有人接待你的。我说这是一个寻衅滋事的普通案件啊,国安的案件也不应该是这罪名吧?警察大哥说我就是提醒提醒你。”
——蔡伟委托辩护律师李律师4.29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的工作实录,目前已被删除

根据法制支队给的建议,4月29日下午,李、吴两位律师又去到属地昌平区七里渠派出所,查询两人下落。由于两人所养的两只猫也同时失踪,她们也询问派出所是否知晓相关情况。
她们见到了七里渠派出所的马副所长。马副所长以共产党员的身份保证说他确实不知道当天人被抓走这件事,因为“北京市公安局的抓人不需要属地派出所配合,外地警察才需要报备”。是家属报警人失踪,他向市局打听才知道是朝阳分局把人抓走的,具体哪个部门他也不知道。但这位爱心十足的马所长同时告诉律师:对于失联的两只小猫,如果有需要,派出所可以协助找寻。

由于白天未能进一步得到办案机关的消息,当晚,小唐家属向朝阳分局六里屯派出所再报失踪,但只得到派出所霸气回复,我们负责任的告诉你,人没走失,我不能告诉你人在哪,你只能等办案单位通知你。律师能不能见你去找律师,不要再打我们所的电话了,能告诉你的都告诉你了。同晚,李律师在家遭三名警察上门警告不能在网上公开发表她的相关工作实录。

4月30日,李律师向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寄出了"侦查监督申请",要求检察院监督朝阳分局,保障蔡伟依法获得辩护律师帮助的权利。
两周以来,家属和律师积极通过各种渠道查找办案单位,希望了解失联志愿者的相关信息。但朝阳分局办案单位却“玩失踪”不敢见人。不知道这办案人究竟又什么见不得光,要靠警察兄弟传话,而不敢现身于当事人家属和委托辩护律师面前?

端点星事件目前已引起国际舆论关注,已有包括英、德、法、韩、澳等20个国家和地区的媒体对事件进行了报道。4月30日,国际记者联盟发表声明,谴责中国当局关押疫情新闻备份者 蔡伟与小唐,呼吁立即释放他们。5月1日,维基百科收录“端点星事件”词条。在此,呼吁大家持续关注 #端点星案 #蔡伟 、#陈玫、#小唐

美国务院民主、人权暨劳工局助理国务卿德斯特罗(Robert Destro)在推特上提及端点星事件。他写道,“(中国)应该为捕捉和审查像#陈玫、#蔡伟一样,以及其他试图分享有关#新冠肺炎的人感到羞耻。中国共产党是在害怕他们会揭露什么信息?我们需要#信息透明来战胜这场全球大流行病。”

【北京警方五宗罪】
1. 以“寻衅滋事”的名义对三名失联志愿者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只有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才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寻衅滋事罪不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北京警方不能对失联志愿者执行指定住所监视居住。

2. 在三人均有固定住所的情况下,未在三人住所执行监视居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陈玫、蔡伟与蔡伟女友小唐在北京有固定住处,均不属于朝阳区管辖范围,相关办案单位却是北京朝阳区公安局。这有可能是警方故意为之,制造在辖区无固定住址的事实,以利警方对三人实行指定监居。

3. 阻止蔡伟家属为蔡伟委托辩护律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4月26日,蔡伟母亲接到朝阳分局通知书上留的“17310600773”手机号码打来的电话,自称是“刘警官”的对方说“蔡伟不需要请律师,蔡伟不同意委托律师”。随后该电话再未接通过。“刘警官”的话语正是阻挠蔡伟家属依法为蔡伟聘请律师的实证。

4. 阻挠辩护律师会见嫌疑人并提供法律帮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即使是被“指定监视居住”,也有与辩护律师交流、见面的权利。但朝阳区公安分局以及昌平区七里渠派出所多个单位以“查询不到相关案件信息”、“不需属地派出所配合不知情”等理由,推脱干系、互相甩锅,变相阻拦委托辩护律师的跟进工作,这些都侵犯了三位失联志愿者会见律师并得到法律辩护的合法权利。

5. 未在24小时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家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蔡伟、陈玫和小唐在4月19日失联,通知书显示三人4月19日22时起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但直到4月24、25日蔡伟、小唐家属才收到指定监居通知书。如今,13天过去了,陈玫家属依然没有接到任何书面通知。




#端点星事件 北京警方有大爱:“可以帮忙找猫,但不能帮忙找人”

“端点星”事件失联志愿者蔡伟、陈玫、小唐三人自4月19日被警方带走,至今已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2天。

4月29日上午,蔡伟和小唐的两位委托辩护律师前往位于道家园1号的北京公安局朝阳分局,查询办案单位和志愿者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信息。到达后,却被保安阻挡在朝阳分局门口,打了一个上午电话进行查询和投诉,朝阳分局的法制、刑侦、治安、国保、督察各个部门均互相推诿,不告知实情。

朝阳分局办公室告诉律师,“你们打市局110投诉平台吧”。律师随后拨打了110投诉分局行政不作为行为,以满足分局的特殊嗜好,谁知110投诉平台更怂,两次请示领导后竟主动承认“这事我们解决不了”,让律师去起诉。

当晚,蔡伟的辩护律师李国蓓在家遭三名警察上门警告,警察警告她不能在网上发声,并告知她有问题“信访解决”。没想到律师白天已去过信访局,并因疫情信访不办公吃了“闭门羹”。

与此同时,因律师白天寻人未果,家属当晚致电朝阳公安分局的六里屯派出所再报失踪,却遭到接线警员的霸气回复:“我们负责任的告诉你,人没走失,我不能告诉你人在哪,你只能等办案单位通知你。”

依法治国号召下的法治中国,律师办理个刑事案件居然要通过各种渠道投诉、起诉来介入,公安机关不是依法保障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了解当事人的罪名、案件信息,而是躲藏起来不见人。光明正大的执法部门为何如此遮掩?此案件到底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呢?

此前,蔡伟与女友小唐在出租屋中养有两只猫,灰灰和蛋黄。但是在ta们二人被朝阳警方带走后,灰灰和蛋黄也消失了,迄今已经12天。两只小猫是否已经遭遇不测不可得知。

4月29日下午,律师前去蔡伟、小唐的出租屋属地昌平区七里渠派出所查询两人下落,同时了解二人所养的两只猫的情况。七里渠派出所马副所长竟然告知,“北京市公安局的抓人不需要属地派出所配合,外地警察才需要报备”,因此他对两人失联被抓的情况不知情。但这位爱心十足的马所长同时告诉律师:对于失联的两只小猫,如果有需要,派出所可以协助找寻。

这真的是太荒诞了!以往,城市猫咪失踪,主人报案,警察从来都是爱答不理,几乎没见过公安局会主动提出帮忙找猫的情况。但这次,北京警察明确告知说:人是不可能帮忙找的了,但可以帮忙找猫!

七里渠派出所有大爱。宁可帮市民找猫,却不愿意透露任何有关失联志愿者的信息!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法治社会是不是太超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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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点星事件 背景简介:

4 月 19 日,在北京工作的公益志愿者蔡伟、陈玫和小唐三人同时失去联系。已知蔡伟和女友小唐正被以“寻衅滋事罪”为由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小唐实质上并未参与疫情支援和信息备份活动,但仍然被警方“株连”额外强加“包庇罪”。至今过去12天,陈玫家属方面仍未收到任何警方书面通知。

蔡伟和陈玫为好友,业余热心参与公益志愿活动,他们也是“端点星”网站的志愿者,网站以备份新闻类内容为主,备份文章来自国内的各大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新冠病毒疫情爆发时,该网站有疫情相关文章的备份,发布了疫情动态,保存了疫情记忆。目前尚不确定北京警方将其三人监视居住是否与此有关。

北京警方以寻衅滋事罪为由对志愿者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但因其情况并未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同时警方未在24小时内通知当事人家属,警方此举有违法嫌疑。希望警方尽快向公众说明并释放无辜的志愿者们!




【#谢文飞 生日当天被带走 疑与其疫情言论有关】

谢文飞的朋友今天(4月30日)发现联系不上他,去他租房处打探消息,看到租房门上贴有公安专用的物证封装袋。向房东询问得知,昨晚有居委会和警方人员找谢文飞,因谢文飞拒绝开门,警方叫开锁的打开门将其强行带走。目前未知其抓捕原因,但疑与其长期敢言有关。

他被抓当天曾在推上发表一首小诗悼林昭,写道“不除暴政枉为人”。他亦经常就疫情发表评论及写诗,曾写出“病毒从来与颂歌共存共荣”,批评对端点星案、方斌、陈秋实的抓捕,并参与了《惟有改变,才是对李文亮医生最好的纪念》的联署。他因此于2月及3月两次被警方约谈,警告其不得再在网上发表 “乱七八糟的东西”,否则就要拘留他。他又一直坚持为其被捕一年多的好友王默发声,他们两人于2014年曾一同因拉横幅声援香港雨伞运动被捕。

谢文飞租房是在:郴州市苏仙区苏仙桥街道办事处白鹿洞社区、苏仙派出所辖区。
苏仙派出所电话:0735-7499110



谢文飞诗作:《庚子年清明节》

殡仪馆门口排起的长龙
是人类前所未见的仪式
生者与死者
同样悲怆同样无助
灵魂与骨灰
同样哀殇同样静默​
人们不再大放悲声
甚至不再道路以目
这是一个大音希声的民族
完美地诠释着废言的结局

即使
傲慢的权力垂下了
貌似高贵的头颅
依然无法掩盖血写的事实
是你们的肆无忌惮
主导了封口封城封国

看啦
垂下的头
一分钟后又再高高抬起
深入骨髓的欲望故态复萌
野兽没有关进笼子里
我们依然身处丛林

权力怎会珍惜生命
野兽之王怎会反躬自省
唯有404的纹身
才是对死生之地最深切的哀悼
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
病毒从来与颂歌共存共荣
悲剧如果不能让人奋起
下一个清明节谁来哀悼我们

【谢文飞简介】
谢文飞,本名谢丰夏,1977 年 农历4 月 7 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人,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因经常活跃于街头运动,遭到当局的多次打压和拘留; 2013年9月30日,和陈剑雄在广州拉横幅要求“废除一党专政,建立民主中国”被刑拘;2014 年 5 月 8 日,曾因前往围观广州公民李维国申请“六四游行”被拘提起诉讼案开庭,而被广东省佛山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2014 年 6 月 26 日,与王福磊、王默等在广州举牌,发起寻找异见人士张圣雨的活动,被行政拘留 7 日; 2014 年 10 月 3 日,在广州市街头拉横幅“自由无价,支持香港为自由而战”,声援香港雨伞运动被带走;审讯期间,遭酷刑折磨,被广州市越秀看守所警方实施“定镣”处罚,时间长达 104 个小时。 2016 年 4 月 8 日,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 4 年 6 个月。2019 年 3 月 1 日,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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