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地方已经立法禁止了除了强奸导致的怀孕和危及母亲生命的情况之外的大多数堕胎请求,我看到反对堕胎的人为此庆祝。
但这些反对堕胎的人没有看到的是,所有这些法律条文里提及的例外情况都是需要当事人提出证明的。当事人需要找到律师,收集证据,请法官签署堕胎的许可。而这个流程很可能需要几个月。
因为怀孕而危及生命的人不可能等这么久。医院不敢救人,要请律师,要找法官。而律师和法官根本不懂医学,Ta们不知道这个事情有多紧急,Ta们也不认识这个快要因为怀孕死掉的人。很多人就这样失去了生命。
禁止堕胎的立法还可能带来很多可怕的后果。堕胎黑诊所将危及病人的生命安全,人们会不得不出国堕胎,大量婴儿会被弃养...
你问我医院为什么不能先救人再去请律师?因为会有人去搜集这样的事件,然后以谋杀控告那些救人的医生。这就是为什么在禁止堕胎的法律出台之后,医院不敢救人了,而是只能等着一群和病人毫无关系也根本不懂任何医学知识的人批准之后,才敢救人。
你支持的政策在草菅人命。不是你想象的“还没出生将来会变成人”的生命。是活着的人的生命。是成年人的生命。是没有机会长大的青少年的生命。是那些已经做了母亲家里有小孩叫着“妈妈”的人的生命。是活生生的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本来可以继续活下去的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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